将住宅变更为商业用房的程序与承担后果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21-05-17 18:03) 点击:332 |
将住宅变更为商业用房的程序与承担后果
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,具体房屋单元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,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区、县房管部门审批,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”的规定,居住用途房屋变更为非居住用途的,应当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出具《准予住宅房屋变更使用性质决定书》。当事人申请办理住宅房屋用途变更的房地产登记前,应当持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出具的《准予住宅房屋变更使用性质决定书》等材料,向房屋调查机构申请办理房屋变更调查。房屋调查机构按照《上海市房屋权属调查工作规定》(沪房管规范权〔2014〕5号)办理。当事人在取得房屋调查机构出具的房屋权属调查报告书后,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用途变更的房地产登记。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用途变更的房地产登记,应当按照《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(试行)》3.3.2条(房屋用途变更登记)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,其中“房屋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”应为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出具的《准予住宅房屋变更使用性质决定书》。 当事人变更房屋权属性质后,房屋所有权人(或公房承租人)不得以居住困难为由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、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; 以上文章来源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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